由于个别考生接收复试通知较晚,部分招生单位进行了推免生二次复试,根据各招生单位复试结果,我校2016年拟录取推免生名单(二)已确定(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日,具体名单见附件。
若对拟录取人员的录取资格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实名以书面形式向学校纪检委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351-7011714。
研究生院
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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