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10]26号文件《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及山西省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山西省2011年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公告》及《山西省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须知》,现将我校2011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要求
1、参加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2010年全国研究生网上报名将于
2、根据山西省招生考试中心要求山西大学考点只接受以下考生:山西大学(含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山西大学工程学院)的应届本科生;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美术学院各专业考生(美术学、设计艺术学、艺术设计三个专业)、单独考试研究生。以上各类考生不能选择省内外的其他考点,在其他考点提交的报考数据无效。
3、推荐免试生和农村师资计划考生必须到推出单位领取校验码,凭校验码登录网站并选择推出单位为报名点进行报名。
4、往届生【含我校省筹研究生、本校教职工及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山西大学工程学院教职工)及其他各类考生均不能选择山西大学作为考点,请选择山西省招办的指定的报名点(详见附件山西省招办网报公告)】,不按此要求在网上提交报考数据无效,获得的报名号不能使用,我校不负责安排现场确认,后果由考生自负。
5、考生报名前要认真阅读教育部《2011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山西省2011年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公告》、招生单位的报考条件和专业目录。在选择报考点时,要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和招生单位网报公告的规定选择报考点。
6、报考我校2011年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2011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及山西大学2011年硕士招生简章中的各类考试方式所规定的报名条件。
高职高专毕业生,从高职高专毕业到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
军队院校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
7、考生要认真、准确、诚实、客观地写本人报名信息,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准报名;考生报名时如实填写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作弊情况(填写何时、何地、参加何种考试、作弊事实)和所受处罚情况;考生要对自己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按照《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现场确认要求
现场确认时间为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及打印的网报信息简表。
非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在报名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军队院校成人往届本科毕业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确认报名并缴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并签字。
4、考生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三、考试
1、考生于
2、初试时间为
3、考试时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已注册学生证及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违纪考生的处理规定
1、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3、对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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