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各招生单位复试及公示结果,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二)已确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日, 拟录取名单按照录取学习方式、录取学院、录取专业码、总成绩排序,具体名单见附件。正式录取名单由山西省招办和教育部审查通过后确定,如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有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录取资格,我校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
若对拟录取人员的录取资格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学校纪检委或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351-7011714。
山西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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