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注意事项
生简章要求仔细审核本人的报考资格并填报相关信息。
2、请认真阅读欲选择现场确认报考点以及该报考点所在省级管理部门的网报公告,以免报名无效;
3、“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等为报考关键信息,在提交信息生成报名号后,不允许修改,请注意选择;
4、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规定,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将在现场确认和复试阶段进行,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考生报考时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往届生的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姓名应与身份证、户口本上的姓名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毕业学校教务处及公安部门开具证明。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否则因隐瞒事实影响录取责任自负。
5、考生填写的学历信息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信息完全一致。报名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考及录取类别
1、非定向生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拨款培养,须将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转至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定向生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拨款培养,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原工作单位,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3、委托培养生的培养经费由用人单位提供,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原工作单位,毕业后按委托培养合同就业。
4、自筹经费生须交纳培养费,须将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转至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三、其他事项
山西大学考点接受的考生范围:山西大学(含山西大学工程学院)的应届本科生;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研究生。
除了以上各类考生,其他类的考生均不能选择山西大学作为考点,请选择山西省招办的指定的报名点(详见山西省招办网报公告),不按此要求在网上提交报考数据无效,获得的报名号不能使用,我校不负责安排现场确认,后果由考生自负。
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含应届生)五个专业学位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晋中市招生考生办公室报考点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