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以普通招考方式报考博士生的基本条件是: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考生的年龄应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博士生考生的年龄不限。
5.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两篇以上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范围内的学术论文,或获得省、部级(排名前3名)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并获得所报考导师同意。
7.山西大学2012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注明“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名。
8.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提交信息,同时上传照片,并下载有关表格。 照片必须上传,否则视为报名不成功。
三、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3月1日~2012年3月20日。
四、考生填报信息前请认真阅读我校博士生招生简章和报名须知。
五、网上报名流程:
2、录入信息: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认真填写有关信息,填写顺序为:院系及其专业信息→业务课信息→免加试相关信息→个人详细信息,同时牢记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及获得的报名号(1401开头的9位数字),用户名和密码是考生修改信息,上传照片,下载准考证的重要凭证。
3、核对信息:将填报的信息认真核对,必须保证信息准确、真实,如因考生填错信息导致不能参加考试或不能录取后果自负。
4、照片上传:照片不能超过100K,照片文件名为“报名号. JPG”,格式为JPG, 相片像素宽为180,高为240。请考生点击直接打印信息确认表,生成的信息确认表的左上角就是考生的报名号。
5、提交信息:将核对完毕的信息提交系统,并且下载《报名信息确认表》、《报名登记表》和《专家推荐书》2份。考生务必在网报时间内下载以上材料,网站关闭后将无法下载。
六、交寄报名材料:考生将下列材料准备完毕后,于4月15日之前寄到山西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坞城路92号
部门:山西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30006
联系电话:0351-7011714。
1、《报名信息确认表》,请考生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2、《报名登记表》。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报名登记表》并完整填写表中所需内容(《报名登记表》中的信息须与网上提交信息一致)。
3、《专家推荐书》2份。按照要求请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
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填写推荐理由和意见。
4、以下证件的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等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学位的考生,须附加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应届硕士生须提供学生证。
5、《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题目及摘要(附评议书)。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本人进修的硕士阶段的课程成绩证明材料。
7、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提供两篇国内外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范围内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及EI/SCI检索证明原件或获得省、部级(排名前3名)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相关的科技成果奖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报考导师填写《山西大学博士入学考试同等学力考生资格审核表》(见附件)。
附加材料:
1、考生本人主要科研成果、学术论文或著(译)作及获奖情况一览表。
2、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复印件、科研成果证明书、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七、报名信息确认、资格审查及领取准考证:
1、请考生本人于2012年5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等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学位的考生,须附加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应届硕士生须提供学生证,到山西大学研究生院一层审核证件。
由于5月8日山西大学校庆,因此我校2012年博士生入学考试资格审查安排在5月9日一天,望考生合理安排时间按时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2、审核合格者,现场领取准考证,缴纳报名费150元人民币,同等学历考生交纳240元人民币。
八、考试、面试、体检:
考试时间:2012年5月12日-13日上午。
同等学历加试时间:2012年5月13日下午-14日。
面试时间:2012年5月14日-15日。
体检时间:2012年5月15日,地点:山西大学校医院。
九、其它注意事项:
1、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考生务必认真核对,一经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学校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对作弊考生,学校将按规定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考生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定向或所在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校不负任何责任。
3、请考生认真斟酌本次考试,一旦缴费,中途由于考生方面因素所致的取消报名资格或不能参加考试,所缴报名费不能退还。
4、应届硕士生报考本次博士生,如果在入学时不能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取得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将无法办理入学手续。
山西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2月24日
相关附件:
2012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同等学力考生资格审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