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15年推免生的接收工作,根据《山西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章程》,特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请条件
凡获得推免资格的校内外推免生均可报考。
二、 考生报名
三、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复试
2、推免生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本科与报考硕士专业所属学科相近的只需参加面试。学科跨度较大的是否参加笔试,由招生单位决定并在通过系统发送复试通知时告知考生。
3、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时提供以下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要求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外语等级证书、发表论文及其它形式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山西大学2015年接收推免生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yjszsw.sxu.edu.cn/bgxz/index.htm)。
四、录取
学校在参照本科阶段的成绩及有关获奖论文等情况基础上,根据复试成绩来确定是否录取,凡未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学校确定拟录取后,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到通知后请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中接受待录取,否则取消待录取资格。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考试中心审核备案,省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确定推免生正式录取名单。
录取后的推免生享受我校设立的推免硕士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奖励金额为基本学制内学费金额(即免除学费)。 推免生同时还享受国家助学金(基本学制内每生每年6000元,档案未转入我校的除外)。学校设立的其它研究生奖助学金还有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宝钢教育奖、硕博连读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励、“三助”工作津贴、研究生困难补助等。奖助有关规定详见我校网站。
五、其他
1、在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招生考试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和学籍。
2、推免生体检。接收的本校推免生的体检由校医院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接收的校外推免生须在本人学校或者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表在拟录取后寄送或交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体检标准参加国家教育部、卫生部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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