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2009〕5号)精神,支持特岗教师在职学习和专业发展,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农村学校任教,教育部决定2015年继续组织开展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山西大学作为山西省具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的高校之一,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计划招收2015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招生信息如下:
一、报名及录取
1. 报考条件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参加中央特岗计划和参照中央特岗计划实施的山西省地方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继续留在当地农村学校任教;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有一次考核优秀的特岗教师。同等条件下,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录取。
2. 招生领域及名额
教育硕士招生领域: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学科教学(数学)、小学教育
招生名额:共40人
3. 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于2015年12月15日至31日期间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报名登录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特岗教师只允许报考一所学校。为便于特岗教师兼顾工作,提倡就近报考。报名截止前,可查询各学校报名情况,调整一次所报学校。
4. 资格审查
山西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将于2015年12月21日至2016年1月8日期间登录信息平台对本地区特岗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
5. 确定复试名单
山西大学将于2016年1月15日前根据山西省教育厅主管部门提供的资格审查结果和特岗教师的年度考核情况、本科期间学习成绩,按不低于3:1的比例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公示。
6. 复试录取
山西大学将于2016年1月中下旬开始组织复试工作,具体的复试时间、复试要求、录取办法和工作安排将于近日在“山西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zsw.sxu.edu.cn)予以公公布。
取得复试资格的特岗教师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5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签字确认后交任教学校,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参加复试时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近3年年度考核表、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提交山西大学研究生院进行审核。
复试着重加强对考生的教育基础知识、教育教学技能、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方面的考察,择优录取。录取工作预计在2016年2月底完成。
二、培养方式及学位授予
特岗教师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采取在职学习的方式,纳入我校研究生培养计划,一般安排在寒、暑假期间进行课程学习。教学标准、课程学习内容和学分要求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编写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参考性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制订。学习年限二至四年,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
学位课程考试通过后,以在职研修、撰写学位论文为主。对课程考试合格、修满规定的学分且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学生,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教育硕士学位证书。
三、有关事宜
特岗教师在职攻读山西大学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学费和住宿费,学费标准为18000元/人。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要求,被我校录取教师学习期间的相关待遇,应按照在职教师外出学习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山西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03517018027 郝老师
山西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13753141113、7018698 崔老师
13753134290、7018984 刘老师
山西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7010555 杜老师
山西大学研究生院
山西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山西大学数学科学学院
201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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