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16年推免生的接收工作,根据《山西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章程》,特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凡获得推免资格的校内外推免生均可报考。
二、考生报名
9月28日以后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山西大学”志愿,学校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回复是否同意复试。
三、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复试9月29日—10月15日,也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延后。具体复试时间以“推免服务系统”接收的复试通知或各招生单位网站公布的时间为准。复试地点为各招生单位。
2、推免生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本科与报考硕士专业所属学科相近的只需参加面试。学科跨度较大的是否参加笔试,由招生单位决定并在通过系统发送复试通知时告知考生。
3、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时提供以下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原件,要求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外语等级证书、发表论文及其它形式的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山西大学2016年接收推免生登记表》(见附件)。
四、录取
学校根据学生本科阶段的成绩和复试成绩来确定是否录取,凡未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学校确定拟录取后,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到通知后请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中接受待录取,否则取消待录取资格。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考试中心审核备案,省考试中心审核通过后,确定推免生正式录取名单。
录取后的推免生(不包括“支教团”推免生)享受我校设立的推免硕士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奖励金额为基本学制内每生每年8000元。 推免生同时还享受国家助学金(基本学制内每生每年6000元,档案未转入我校的除外)。学校设立的其它研究生奖助学金还有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宝钢教育奖、硕博连读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励、“三助”工作津贴、研究生困难补助等。奖助有关规定详见我校网站。
五、其他
1、在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招生考试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和学籍。
2、推免生体检。接收的本校推免生的体检由校医院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接收的校外推免生须在本人学校或者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表在拟录取后寄送或交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体检标准参加国家教育部、卫生部有关规定。
招生咨询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办:电话0351-7011714 传真0351-7010322 邮箱:yzb@sxu.edu.cn
各学院(所、中心)电话在山西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目录中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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